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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学苑陈豪鑫律师应邀为上市公司棕榈股份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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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0月21日,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陈豪鑫律师应上市公司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股份”)的邀请,举办《公司股权并购法律实务》专题讲座。棕榈股份郑州总部、广州总部相关部门领导等通过线上参加了本次讲座。

本次讲座主要围绕股权转让/并购程序的核心要点,结合上市公司股权并购涉及的法律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讲座内容包括股权并购中股权作价及调整机制,股权转让基准日、交割日及过渡期的法律安排,出让股东、目标公司及受让股东等各主体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并购合同各条款要素的设计与考量以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等内容,陈豪鑫律师结合大量司法实践案例讲解相关法律风险并提出切实有效的防范建议。

棕榈股份创始于年,前身为“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于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公司专注生态环境打造逾37年,是国内率先转型“生态城镇”业务领域,助力国家新型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现代企业。

年,豫资控股成为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共同聚焦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领域发展,棕榈股份注册地迁至河南省郑州市,成为河南省第80家上市公司。

凭借多年的行业经验及先发布局的品牌优势,棕榈股份围绕“一体两翼”发展战略,确立了“双总部”(郑州总部、广州总部),大华北区、大华东区、大河南区、大西部区、大湾区、海南区“六中心”及棕榈设计集团的规划布局,形成全面步入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性集团化公司。

编辑丨金学苑事业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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