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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部门副总内幕交易亏89万实控人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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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9日讯中国证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86号)显示,自年底起,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股份”,.SZ)计划将家族式企业发展为具有专业管理团队的企业;年11月,原控股股东、董事长吴某昌1产生了不再实际控制棕榈股份的想法,并减持了部分股份;年春节前后,吴某昌1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某昌2、吴某昌3兄弟三人(以下简称吴某昌兄弟三人)都提出了转让股权的意愿,但未明确具体方案及时间。

年3月19日,相关人员在棕榈股份子公司棕榈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院)六楼召开内部讨论会,吴某昌兄弟三人、时任董事兼总经理林某孝、前任董事赖某传、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冯某兰、时任董事黄某斌出席会议。当天基本确认了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比例为5.03%,交易价格为8元/股,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林某孝。当日,冯某兰让证券事务代表陈某思了解相关案例及流程等信息。

4月9日,棕榈股份披露了编号为-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以下简称《停牌公告》),具体内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某昌1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某昌2、吴某昌3合计持有公司14.37%的股份,三人拟筹划合计转让不低于5%的股份给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林某孝先生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预计此次转让涉及的成交均价不低于公司年4月4日收盘价7.36元/股,若完成此次转让,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并于同日开始停牌。

吴某昌兄弟三人拟转让棕榈股份股权事项及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事项,属于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情形,构成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不晚于年3月19日形成,并于年4月9日公开。

赖某传参加了棕榈股份年3月19日的内部讨论会,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张焕新与赖某传为认识多年的老乡关系,且通过赖某传入职棕榈股份,两人负责同一块业务,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在同一楼层办公,有频繁的日常工作接触。赖某传于年3月23日晚23:54邀请张焕新加入
  
   

年10月19日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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